甘肃丝路法语律师事务所
关于李露露等三人执业的公示
我所李露露、高苗苗和楚思文于我所实习期满,经天水市律师律师协会考核、甘肃省司法厅核准执业,现李露露、高苗苗和楚思文在我所执业,为我所的专职律师。
特此公示
行政办公室 发
二〇二二年四月